
中国狮子联会哈尔滨代表处关于对踊跃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防控工作的团体及个人的表彰办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防控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民政部公告第476号文件指出“要更广泛地动员社会慈善力量,依法有序支持防疫防控工作”,并“倡导各级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
中国狮子联会哈尔滨代表处(下称哈尔滨代表处)积极响应党和政府、中国残联、中国狮子联会号召,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组织全体会员捐款捐物,全力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为鼓励会员践行“正己助人 服务社会”的宗旨、弘扬“一方有难 八方支援”的人道主义精神,经哈尔滨代表处主任团队研究决定,对踊跃参与本次疫情防控工作的团体、个人和爱心企业,给予“主任特别奖”表彰。
具体表彰办法如下:
一、会员个人奖项获得表彰条件
1、会员个人捐赠200元(含)以上资金或同等价值防疫物资的,获得防疫“爱心助力奖”;
2、会员个人捐赠500元(含)以上资金或同等价值防疫物资的,获得防疫“爱心奉献奖”;
3、会员个人捐赠1000元(含)以上资金或同等价值防疫物资的,获得防疫“爱心大使奖”;
4、会员个人捐赠5000元(含)以上资金或同等价值防疫物资的,获得防疫“爱心天使奖”;
5、会员个人捐赠10000元(含)以上资金或同等价值防疫物资的,获得防疫“爱心特殊贡献奖”;
二、团体奖项获得表彰条件
1、服务队捐赠1000元(含)以上资金或同等价值防疫物资的,获得防疫“爱心助力服务队奖”;
2、服务队捐赠5000元(含)以上资金或同等价值防疫物资的,获得防疫“爱心大使服务队奖”;
3、服务队捐赠10000元(含)以上资金或同等价值防疫物资的,获得防疫“爱心天使服务队奖”;
4、服务队捐赠50000元(含)以上资金或同等价值防疫物资的,获得防疫“爱心特殊贡献服务队奖”;
5、经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提名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服务队、委员会等团体,获得防疫“团体特殊贡献奖”。
三、会员企业奖项获得表彰条件
1、会员企业或其他爱心组织捐赠1000元(含)以上资金或同等价值防疫物资的,获得防疫“爱心助力企业奖”;
2、会员企业或其他爱心组织捐赠5000元(含)以上资金或同等价值防疫物资的,获得防疫“爱心企业奖”;
3、会员企业或其他爱心组织捐赠10000元(含)以上资金或同等价值防疫物资的,获得防疫“爱心大使企业奖”;
4、会员企业或其他爱心组织捐款50000元(含)以上资金或同等价值防疫物资的,获得防疫“爱心特殊贡献企业奖”。
四、经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提名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个人、团体或爱心企业,获得防疫“特殊贡献奖”。
说明:
1、以上奖项采取主动申报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表彰方式以授予荣誉为主,各奖项不兼得;
2、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皆应用作哈尔滨代表处统筹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
3、捐赠的“资金”皆指服务经费捐款,且一律以哈尔滨代表处财务结算中心到账为准;
4、捐赠的“物资”因用于防疫,皆需提供正规发票,以备倒查,请规范开具发票的相关信息。物资皆需经由哈尔滨代表处秘书处进行出入库管理(特殊情况下需经防控领导小组审批);
5、中国狮子联会现已成立疫情防控专项援助基金,纳入中狮基金管理(即作为定向基金管理),联会按照100%比例拨付代表处用于疫情防控。会员捐赠资金,可根据个人意愿纳入中狮基金的捐赠记录与奖励,并且中狮基金单独设计奖项对此项捐赠进行奖励;
6、其他未尽事宜,由哈尔滨代表处荣誉与表彰委员会负责解释。
“防疫形势严峻,生命重于泰山”,“防疫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愿以“主任特别奖”的崇高荣誉,向爱心涌动、众志成城,踊跃参与本次疫情防控战役的各服务队全体狮友致敬!呼吁狮友们继续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志愿者使命,帮助面临严峻考验的湖北省重疫区和黑龙江省各地区渡过难关。狮爱有情,共克时艰!
中国狮子联会哈尔滨代表处荣誉与表彰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